从去年7月1日起,南京的一项惠民政策推展开来,即在南京工作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能领取600元到1000元租房补贴。据统计,1年来已累计为2万多毕业生发放近亿元补贴。好消息来了,这项惠民政策即将辐射更多人。9月30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从10月1日起,对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进行调整。快来看看,这次调整会不会辐射到你?调整后的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二)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或在宁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在宁部、省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新就业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可比照我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提出申请。划重点:两大类群体将重点受益记者注意到,此次调整后,至少有两大类群体重点受益。其中一大类群体是:南京户籍毕业生且父母家中有一套房的,此次将这类人群纳入进来,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的,也可申领租房补贴。听到这个消息的小史非常高兴,因为她即将受益。小史今年6月刚毕业,目前在瑞金路一家公司工作,“我家住六合区,父母有一套房。但每天往返公司要至少3个小时,为了节省时间,我就在上班地点附近合租了一间房,每个月房租1200元。”小史说,这笔钱对刚毕业的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但因我父母名下有房,以前是不能申领租房补贴的。现在可以了,太高兴了!长假结束后就来申请!”另外一大类群体就是在省属企业工作的租房一族。南京的租房补贴申领条件没有调整之前,在宁部、省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新就业大学生,因就业单位税费是在省里缴纳,而非南京市,所以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调整之后,这类群体可比照我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提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房补贴范围也调了南京此次调整,将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条件也进行了调整。申请条件具体如下: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且租房居住,可以申请领取租赁补贴。各区政府(园区)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受理、审核、发放工作。申请领取租赁补贴,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实际在岗,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二)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三)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另外,南京此次在通知中也明确,将优化租房补贴申请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租金发票、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提出申请即可。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