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距离上一次注销购房证明7个月之后,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4月9日再次发布公告,对朱某某提交虚假材料开出的购房证明予以注销,同时将其不良行为通报有关部门,并计入个人征信系统。记者注意到,南京实施新一轮限购政策后,于2016年10月27日开出了首份注销购房证明的罚单。截止目前,南京总共注销了217份购房证明,其中2016年注销了178份,2017年注销了38份,今年则只注销了1份。上一次南京注销购房证明还是在2017年9月12日,也就是说,今年4月份的这张罚单开出时,距离上一次注销购房证明已经过去了整整7个月的时间。
如果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证明的,一经查实,除了注销其购房证明外,还将记入其个人征信系统,这会对其本人带来哪些影响呢?市场人士介绍说,一旦被计入个人征信系统,首先,有可能无法在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房贷、车贷都会被拒;其次,其无法办理信用卡,无法乘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等,同时也会影响到其家庭成员,如老公登上了“黑名单”,老婆申请贷款也可能遭拒。
记者 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