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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南京不动产登记再出新规 明天起你的办证流程有变!

2023/1/1 12:37:42发布35次查看
好消息!在南京买新房二手房办不动产证,都不用多跑腿了!
今早,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京市政服务中心举办。自9月20日起,在主城六区范围内扩大推出存量房等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全业务一体化办理模式,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键缴费、一网办结、一并快递!
公告原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市政务办会同市房产、国土、地税、财政、公安、民政、信息中心等,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手段,通过强化部门间联审联办和信息共享,研发并推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平台,在2017年6月9日推出我市商品房一体化办理的基础上,自9月20日起,在主城六区范围内扩大推出存量房等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全业务一体化办理模式,实行“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键缴费、一网办结、一并快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与地点
自2017年9月20日起,我市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的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事项,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率先实行一体化办理;大光路、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将于9月25日推广应用。
二、窗口设置及办理方法
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当事人根据咨询引导取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无需复印)至综合窗口“一窗”办理业务。
商品房或存量房交易登记可一体化网上办理,办理流程全透明展示、各类税费通过“我的南京”app一键支付,产权证及相关票据由南京ems免费快递送达。
其中,暂不具备一体化网上办理条件的,综合窗口也提供线下服务,当事人在综合窗口交件后至收费窗口通过刷卡、现金等方式缴纳相关税费。
三、其他
1、因目前各部门系统集成仍处于磨合试运行阶段,请当事人给予理解和配合,如对办理流程和手续有疑问,可随时询问大厅工作人员。
2、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收件清单可在责任部门的网站查询,网址链接:
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
南京市信息中心
2017年9月19日
政策解读
关于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全业务一体化办理的解读
1、什么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
答:为将信息便民惠民落到实处,由南京市相关部门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手段,通过强化部门间联审联办和信息共享,研发并推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平台。
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涉及房源核验(配图)、交易备案、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多个事项,以往当事人需要多次取号、多次排队、多个窗口办理,材料需要重复提交。实行一体化办理后,采取“一次取号、一窗受理、一键缴费、一网办结、一并快递”的方式,只需跑一次腿、排一次队、交一套材料,一键缴费后静候快递上门。
2、何时何地开始办理?
我市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事项,9月20日起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4厅(江东中路265号)、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华侨路35号)和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中山路171号)一窗式综合办理。大光路(大光路49号)、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龙蟠路9号)将于9月25日推广应用。
3、全业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全业务涵盖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包括涉及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如商品房、存量房买卖等;涉及税收与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如受遗赠、司法裁定(含司法拍卖)等;只涉及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抵押权登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更正登记等。
4、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申请一体化网上办理与线下传统办理模式相比有哪些优势?
答:当事人申请一体化网上办理,与传统模式相比,实现手机上的全流程透明展示,综合窗口交件后,业务办理进度一目了然,人性化操作引导,一键缴费、快递送达,可大大减少办理相关业务的排队等待次数和时间。通过实名认证注册,确保用户的隐私和信息安全。当事人在“我的南京”app上可以实现个人名下房产的登记簿信息查询,开具一二套房证明,开具电子购房证明、房产交易税款试算、办理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
5、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网上办理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个人购买商品房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网上办理:
(1)已签订商品房合同,商品房竣工交付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通知购房人办理交易备案和产权证书,并且相关申请材料已准备齐全;
(2)已取得购房全款发票。
(3)已下载并实名注册“我的南京”手机app,并开通 “大额专用账户”服务功能,绑定的借记卡中有足够金额用于缴纳税费。
6、存量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网上办理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个人购买存量房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存量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网上办理:
(1)已签订存量房合同(房产局提供的统一制式合同)并已上传至房产局系统(由中介公司完成或交易双方自行到交易大厅办理);
(2)已下载并实名注册“我的南京”手机app,并开通 “大额专用账户”服务功能,绑定的借记卡中有足够金额用于缴纳税费。
(3)已在“我的南京”手机app上完成签订合同中涉及的存量房的提前核价核税,并且没有异议。(如有异议,可直接在app上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完成后再到大厅综合窗口办理)
7、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网上办理有哪些程序?
答:当事人持相关材料按以下步骤办理:
(1)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取号;
(2)叫号后,至综合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并提供南京市域范围内的邮寄地址,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领取《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综合收件单》;
(3)申请人本人(多个申请人的,指定网上操作人)在 “我的南京”手机app中点击进入 “南京房产”或“不动产登记”,在“备案登记”的“办件进度”页面中的“缴费”模块,点击“支付”按钮,及时付清相关税费(含:配图费、物业维修资金、各项税款、登记费、工本费等),如不及时支付,后续流程将无法继续办理,影响办理时限;
(4)待南京ems送件上门后,须由约定的收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以及综合收件单原件或“我的南京”app中的验证二维码,经快递人员核对证件并扫码验证通过后,收取证书和相关票据,清点无误后在“我的南京”app里确认收件。
当事人可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实时查看办理进度和状态,一键缴费,查阅南京ems递送的物流信息。
8、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业务怎么办?
答:不具备一体化网上办理条件的,综合服务窗口也提供线下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当事人在综合窗口交件后至指定收费窗口通过刷卡、现金等方式缴纳相关税费。
9、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时限是多长?
答: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存量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时限为2.5个工作日,自缴费完成起,至完成证书制作时止。当事人补正材料时间、权籍调查、证书寄送时间均不计入办理时限。
10、为什么要在“我的南京”app中开通“大额专用账户”?
答:为减少群众在办理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时的各项税费缴纳的排队次数和时间,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采用了手机网上缴费的方式,各项税款、配图费、物业维修资金、不动产登记费、担保费等均可以通过在线支付的方式完成缴纳,但是由于支付宝、微信、网银等支付平台存在限额保护,无法满足大额税费缴纳的需要,同时为保护申请人的资金安全,特在“我的南京”手机app中为实名认证用户开通了“大额专用帐户”。
11、如何在“我的南京”app中开通“大额专用账户”?
答:在“我的南京”手机app中“我的家园”页面,点击“我的钱包”进入“大额专用账户”,根据提示进行银行卡绑定(该银行卡账户应有足够余额用于支付所有税费),系统自动生成本人的南京银行“大额专用账户”电子账号。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此帐号功能已设置为“专款专用”,仅能用于房产交易登记相关税费的支付,交易登记业务完成后,当事人应及时将余额退回绑定的银行卡。
12、如何使用“大额专用账户”缴纳税费?
为提高效率,请当事人按照综合收件单所载明的税费总额,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将所绑定银行卡的资金转账至“大额专用账户”中。
当事人在综合窗口申请后,打开“我的南京”手机app的“南京房产”或“不动产登记”中的“备案登记”功能,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税费缴纳。
13、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当事人领取《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综合收件单》时,应当场核对相关税费、证书寄送收件人和地址等信息,如有异议,请当场向窗口工作人员提出复核。
由于“我的南京”手机app涉及实名用户本人的个人信息,应由本人实名注册办理。如委托他人代为注册办理,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14、办理大厅和咨询电话?
答:
(1)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中山路171号):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25-83198500(不动产登记部门)、025-84710699(房产部门)、025-52271634(税务部门)
(2)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华侨路35号):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25-83198500(不动产登记部门)、025-84722588(房产部门)、025-84705266(税务部门)
(3)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4厅(江东中路265号):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25-68505401
(4)大光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大光路49号):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25-83198500(不动产登记部门)、025-84680379(房产部门)、025-84680876(税务部门)
(5)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龙蟠路9号):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25-83198500(不动产登记部门)、025-85532963(房产部门)、025-85532957(税务部门)
附:存量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收件材料清单。更多业务类型材料清单详见责任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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